根据广州佳林医疗科技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 29日至 2025年08月0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邮编:510900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佳林医疗科技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从化区明珠工业园吉祥大道与如意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州佳林医疗科技总部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经济开发区明珠工业园吉祥大道与如意路交汇处西北侧,主要采用烘料干燥、投料/投料混合、注塑成型、间接冷却、检验、破碎、挤出拉管、直接冷却、组装、无菌包装和封口、灭菌和解析、装内袋、成品检验、出货包装、入库、研发等工序从事医疗用品的生产,年产电动脉冲冲洗器150万套、一次性骨水泥真空搅拌套件100万套、手术排烟套件6万套、头罩5万套、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6万套、负压管过滤器100万套、麻醉导管10万套、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防堵吸引引流管6万套、一次性封闭清创集污袋5万套、一次性清创冲洗引流套件10万套。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本项目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1#)预处理,洁净车间人员洗手污水、洁净车间工衣清洗废水、洁净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零部件和周转筐清洗废水、检验室废水经三级化粪池(2#)预处理,上述经预处理后的污水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冷却水、立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冷凝水、电动脉冲冲洗器喷水量检验废水、间接冷却水、中央空调冷却水、灭菌柜加热用水一并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明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本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的NMHC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与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TDI、MDI、IPDI、PAPI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排气筒(DA004)排放的NMHC、TVO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排气筒(DA005)排放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 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4类标准。 (四)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明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废水与地表径流经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落实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的管理要求,施工场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合理组织施工,施工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