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林村百千万惠民充电桩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PT-202504-17
项目名称:林村百千万惠民充电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5,666,157.33?元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 ?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 |
林村百千万惠民充电桩项目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4,068,497.33 |
4,068,497.33 |
1-2 |
交流充电桩 |
198(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47,500.00 |
247,500.00 |
|
1-3 |
充电终端(双枪) |
32(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1,350,160.00 |
1,350,16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5日历天内,并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3 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后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许可证【或按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在有效期内的承装类(承修、承试)三级或以上许可证。】
注:①、②其中有一项即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过期的,如有相关顺延资质有效期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8月4日,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世博广场J区1203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二楼209室1号投标室
开标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行政办事服务大楼209室1号投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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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塘厦镇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北路28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街道世博广场J区1203室
联系方式:黎小姐 0769-******-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
电 话:0769-******-83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