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听证会结果公告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情况
******居民代表3人、本局审查人员2人共计6人(不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等)参加听证会,会议实到6人,听证主持人已经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对听证会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明确不提出回避申请。
************居民对该场所有噪声扰民的诉求情况。利害关系人主要提出不能有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减少噪音,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诉求真实成立。
******消防通道与楼梯间等关键区域;对早期使用的低音设备已于2024年年底完成撤除;并提交************居民代表、审批部门等检查是否申请场所发出的噪声。
最后,根据双方代表的陈述,听证主持人作出了有关情况说明:审批机关将根据听证情况和现场调查作出决定,双方有复核的权利,提出的问题要有证据依据,申请人要做好防噪音措施。审批机关在听证会后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行政许可审查。
二、听证建议及采纳情况
要求申请人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段外营业,要处理好噪声、治安等问题,不得影响周围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申请人保证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表态如果整改后再有人投诉并能够提供证据,则立即停业继续整改。
三、听证结论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和文化产品内容核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等相关规定,根据听证笔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给予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体育局
2025年5月29日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结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情况
******居民代表3人、本局审查人员2人共计6人(不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等)参加听证会,会议实到6人,听证主持人已经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对听证会组成人员提出回避申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明确不提出回避申请。
************居民对该场所有噪声扰民的诉求情况。利害关系人主要提出不能有噪声扰民问题,要求减少噪音,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其诉求真实成立。
******消防通道与楼梯间等关键区域;对早期使用的低音设备已于2024年年底完成撤除;并提交************居民代表、审批部门等检查是否申请场所发出的噪声。
最后,根据双方代表的陈述,听证主持人作出了有关情况说明:审批机关将根据听证情况和现场调查作出决定,双方有复核的权利,提出的问题要有证据依据,申请人要做好防噪音措施。审批机关在听证会后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行政许可审查。
二、听证建议及采纳情况
要求申请人严格遵守营业时间,不得在规定时间段外营业,要处理好噪声、治安等问题,不得影响周围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申请人保证对噪声扰民问题进行整改,明确表态如果整改后再有人投诉并能够提供证据,则立即停业继续整改。
三、听证结论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文化主管部门审批娱乐场所应当举行听证。有关听证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执行”及《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听证和文化产品内容核查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予以批准的,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等相关规定,根据听证笔录,结合******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给予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体育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