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路101号4号1101-1105的孵化器转受让主体资格的部分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公示期限: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5个工作日)。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产权转让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意见受理地址:珠海高新区创新发展大厦12楼1207
意见受理电话:******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