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RMYY-CG******01
项目名称:******医院鹤洞分院东门四楼招牌更新制作安装询比价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报名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5日。
(二)原公告购买询比价文件时间,更正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5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
(三)原公告的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6日16时30分。
(四)原采购文件中标识制作安装明细表第3项及对应的报价一览表内容,对应更正为下表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单位) | 备注 |
3 | “眼耳鼻咽喉口腔中心(鹤洞分院)” | “眼耳鼻咽喉口腔中心(鹤洞分院)”,以“鼻”字高约0.8米,其余按照比例 | 14 | 个 | 800 | 11200 | 字体采用不锈钢烤红色汽车漆制作,字边高10cm,字面铺5mm厚红色亚克力胶板;内装白光LED模块;配LED电源变压器。“()”按数量1个计算 |
采购文件涉及的以上内容均同步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变更后的采购文件请查阅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盘福路1号
邮编:510180
******医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