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拟开展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度第******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保障被征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征询公众对该项目征地的意见。
一、评估事项名称
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1、土地征收目的:实施国土空间规划需要,拟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项目建设。
2、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利用现状: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度第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项目位于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和园洲镇新村村、阵村村,涉及石湾镇源头村上滘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园洲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民集体、园洲镇新村村牛头潭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园洲镇阵村村任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9473公顷,不涉及园地和林地,主要为耕地、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和其他草地。
3、拟征土地规划用途:商业用地。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和内容
1、全面收集审阅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媒体舆论情况等;
2、实地走访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等方式收集利益相关群众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征地事项的态度和意见;
3、对征地事项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4、对征地事项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5、对征地事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6、确定项目风险等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实施建议;
7、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1、意见征求对象:可能受事项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意见征求重点:
(1)征地事项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3)征地事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4)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5)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可采用的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和电子信件形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或第三方稳评机构。
六、联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