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公车维修保养服务 | |||||||||||||||||||||||||||||||||||
服务地点 | 厦门 | |||||||||||||||||||||||||||||||||||
供货内容 |
| |||||||||||||||||||||||||||||||||||
供应商商务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5. 本项目不许分包和转包,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8.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 供应商应当具备车辆维修相关资质。 10.供应商需在厦门本地有维修点,能在厦门本地提供维修保养服务,能为我方提供5辆公车的维修保养服务。 | |||||||||||||||||||||||||||||||||||
响应文件要求 | 1. 正本扫描件1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截图; (四)附件一:厦门凯亚询价单扫描件(电子版表格也需附上); (五)附件二:承诺函; (六)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交记录。 2. 本次采用含税全包价,报价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本次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报价单,如参数要求有偏离需备注说明,报价单每页需加盖公章。 4. 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相关文件,每页均需加盖公章。 5. 响应文件应每页加盖公章,封皮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 | 1.本项目以电子邮件报价形式进行报价,即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 2.电子报价邮件主题需体现项目,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接收时间:2025年 4 月 23 日17:00之前 本次采购活动在接收响应文件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启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
踏勘时间和地点 | 1. 是否需要踏勘:否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发票种类及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付款条件 | 费用按照实际情况结算。每次维保服务结束后,供应商开具合法、正确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当次维保服务全款。 | |||||||||||||||||||||||||||||||||||
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人 |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天地金融港1403 联系人:詹琦 电话:0592-******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