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搬迁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8-04
采购合同编号:/
******事务中心(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搬迁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搬迁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5-300012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工程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污水提升泵站1座、排污管道约1106米(具体详施工图载明的全部内容及招投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经理:李杭。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20003.80元
大写:玖拾贰万零叁元捌角零分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会同县生猪定点屠宰场整体搬迁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920003.80元 |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8月04日,履行期限:45日历天。
地点:会同县黄泥井170号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及支付:(1)本工程的工程款最终价格以会同县行政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2)工程按进度付款,发包人根据计量文件支付合格工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发包人审定计量金额的70%,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且工程 资料齐全,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发包人按审定金额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当先向发包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但不限于的内容:除现行相关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竣工报告、竣工图、发承包双方实施工过程中已确定的工程量及其结算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加(减)的合同价款等要求及办理结算所需的所有其他内容。
3、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符合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工程竣工结算资料,逾期经发包人催告期满仍未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有权根据自行收集掌握的资料对工程款进行核算并确定最终工程款。
4、发包人完成工程竣工付款的期限:会同县审计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60天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法院起诉。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施工合同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详细参见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 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8月04日
九、合同主体
甲 ******事务中心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法定代表人:崔隆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会同县黄泥井170号 ******街道政通路88号门面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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